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4)
项目名称 | 车排子油田车23-车峰3井区石炭系油藏产能建设项目开发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第一批实施部署9口采油井(含3口老井利用)、3座注水井口装置,在车21转油站新建1座三相分离器、1座离心泵,在车362混输站新建1座分离缓冲撬,2座离心泵,在车23混输站新建1座分离缓冲撬,2台离心泵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物联网等地面工程设施。建设投资2188.67万元,新建产能2.535×104t/a。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原油、伴生气。 该项目运行后可能引起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及触电。 根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车排子油田车23-车峰3井区石炭系油藏产能建设项目开发地面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方案阶段没有提及的,在设计阶段应逐一完善该报告第7.2章节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和建议。 采油一厂已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并且经过评审和备案,在该项目建成后应将其纳入到应急救援体系中。在应急救援物资中建议按照Q/SY 08136-2017《生产作业现场应急物资配备选用指南》中的要求配备。 该项目采取用了成熟的工艺技术,能够满足原油集输的需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与周边环境间的不利相互影响较小;工程方案中采取的安全生产对策措施,能够降低项目的固有危险性,有助于工程本质安全化程度的提高,基本可以实现对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的有效控制,保证生产安全。 本工程还应针对评价分析出的问题,落实评价提出的补充的措施和建议。还应能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切实预防、做好防火灾爆炸等重大危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安全运行。投产运行后,做好安全竣工验收。 综上所述,该项目设立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姓名 | 从业证件编号 | 从业信息识别号 | |
项目负责人 | 张红 | 1100000000202201 | 020790 |
项目组成员 | 王 雪 | 1600000000301748 | 028536 |
张 健 | 1500000000301515 | 028572 | |
辛少辉 | 1800000000301314 | 034801 | |
苟正华 | 1100000000100279 | 012524 | |
张红 | 1100000000202201 | 020790 | |
报告编制人 | 王 雪 | 1600000000301748 | 028536 |
报告审核人 | 谢雷振 | 1600000000301736 | 028539 |
技术负责人 | 吕鹏飞 | 1100000000100050 | 019374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丽婧 | 1500000000300276 | 029391 |
现场检查日期 | 2025.1.24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5.2.22 |
现场照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