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长宁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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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2 更新时间:2025年06月09日16:54:41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长宁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该站位于昌吉市长宁加油站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20号(54区2丘4),站区东侧为长宁路(主干路);南侧为亚中巷(次干路)、住宅楼(二类民用建筑保护物)及架空电力线(杆高10m,有绝缘层);西南角有杆式变压器;西侧为麦趣尔产权房屋(三类民用建筑保护物),西北角为商铺(三类民用建筑保护物)和天池大酒店(二类民用建筑保护物);站区东南侧为二层商铺(三类民用建筑物);北侧为乌伊西路(主干路)及架空电力线。站内设置1座非承重罐区,内设有5座埋地卧式FF双层油罐,其中4座30m3汽油罐,1座30m3柴油罐,设置6台潜泵式加油机,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合总罐容为135m3 (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该站为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采用了危险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和事故案例分析法3种方法,对该站经营条件进行了安全综合评价,其结论是:

1)通过对该站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认为该站主要危险因素是加油区、卸油区等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还存在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触电、坍塌、物体打击等潜在的危险。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站中的4个评价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柴油储罐、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汽油储罐的危险程度为Ⅰ级,属高度危险。

4)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和现场检查,归纳需整改的共有1项。企业已完成1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5)运用事故案例分析,列举了加油站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一方面警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也可供职工举一反三地查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达到保护自身和安全运行的双重目标。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20211004665000000808

65220310919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熊高利

20201104665000008465

65210270556

报告编制人

熊高利

20201104665000008465

6521027055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刚

10336543310650382

65120118591

技术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4313

项目完成日期

202556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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