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中枢路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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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5 更新时间:2025年03月03日16:50:42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中枢路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中枢路加油站改建项目

项目法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

项目单位经营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头屯河区(经开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0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平方米。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站房、罩棚、油罐及加油机;新建两层站房一座(294m2)、罩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228m2),新设置30m3双层柴油储罐1座、30m3双层汽油储罐3座,新设置2台四枪潜泵加油机,新建化粪池1座。新建卸油、加油(分散式)油气回收系统。新建1台120kW一体式充电桩(本次未建,未预留)。

项目总投资(单位:万元):808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加油站改建后等级规模为3座30m3双层SF汽油储罐、1座30m3双层SF柴油储罐,折合总罐容积为10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该站为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项目组根据项目竣工安全验收情况,危险和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现状,做出如下安全验收评价的结论:

1)通过对该站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认为加油站主要危险因素是油罐区、卸油区、加油区等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还存在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噪声等潜在的危险。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汽油为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3)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和现场检查,归纳需整改的共有5项,企业已完成现场问题的整改工作,图纸问题正在修改中。

4)运用事故案例分析,列举了加油站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一方面警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也可供职工举一反三地查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达到保护自身和安全运行的双重目标。

5)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本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加油站主要危险设施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站区道路布置、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等均符合安全要求。

6)通过对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安全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进行分析,得到结果为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安全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可以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需求。

7)本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的试运行方案前期经专家评审通过。自试运行以来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工艺操作安全性能达到设计要求。水、电、暖等公辅工程可满足项目试运行的需要。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中枢路加油站改建项目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高俊

S011065000110192003264

027668

报告编制人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报告审核人

杨帆

S011065000110192003228

027667

技术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16

项目完成日期

2025213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