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北方华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米东区振兴南路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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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8 更新时间:2025年03月10日16:48:59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北方华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米东区振兴南路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加油加气站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南路西侧。站区北侧为在建高层住宅楼(一类保护物),西侧为在建高层住宅楼(一类保护物),南侧为民用建筑(三类保护物),东侧为架空电力线(杆高20m,无绝缘层)和振兴南路(主干路)。站内加油部分设置2座15m3汽油罐、1座20m3汽油罐、1座30m3汽油罐、1座20m3柴油罐,折合总罐容为90m3(柴油储罐容积折半计算);加气部分设置1座6m3CNG储气瓶组(目前未建设)。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15条中加油加气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为三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采用了危险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和事故案例分析法3种方法,对该站经营条件进行了安全综合评价,其结论是:

1)通过对该站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认为加油站主要危险因素是加油区、卸油区等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还存在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等潜在的危险。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加油部分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站中的4个评价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汽油储罐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属中度危险;柴油储罐、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4)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和现场检查,归纳需整改的共有3项,企业已完成3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5)运用事故案例分析,列举了加油站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一方面警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也可供职工举一反三地查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达到保护自身和安全运行的双重目标。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高俊

S011065000110192003264

027668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杨帆

S011065000110192003228

027667

报告编制人

高俊

S011065000110192003264

027668

报告审核人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技术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1205

项目完成日期

2025228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