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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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08 更新时间:2025年06月05日16:12:15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14日,法人为康高程。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牧场、国道312线南侧。主要经营范围为焦炭、兰炭、活性炭、煤焦油、硫磺、粗苯、化工填料生产、销售;焦炉煤气生产及供应;煤炭销售等。

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目前运行着一套60万吨/年焦化装置(SK4350D型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4.3m),其永弘分公司运行着一套60万吨/年焦化装置(SK4350D型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4.3m)。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相关内容,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属于限制类,难以满足国家产业发展战略。

同时,因焦化装置产能小,难以实施规模效益的化工副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这些问题,不但对企业效益的提高,在经济效益方面产生严重影响,因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另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此,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决定建设一套以180万吨/6.8米捣固焦焦化项目为主体,配以联产10万吨/LNG18万吨/年合成氨的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

项目建成后,对企业能够实现降本增效,通过自主创新和自主集成的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政府,既能增加居民就业、加强属地税收;又能改善本土民生、促进社会稳定;还能提高煤炭利用、增强经济循环。

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组认为: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采用的工艺及设备均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等标准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以利于焦化项目的本质安全化。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姓名

专业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闻新春

化工

1100000000200256

021278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安全工程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化工机械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自动化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李鸿斌

电气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报告编制人

孟高阳

安全工程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报告审核人

沙磊

化工

20231004665000000923

65250406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安全工程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化工/安全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3.25

项目完成日期

2025.5.29

现场照片

主要负责人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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