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峰达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一期)(气体充装经营部分)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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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56 更新时间:2025年03月19日10:40:23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乌恰县峰达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一期)(气体充装经营部分)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该项目于2024年9月10日取得由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乌恰县峰达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

备案证号:2409101711653000000118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恰县工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881.54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8700m²,建筑面积2580.3m²;

一期:充装部分:建设服务用房426.3m2、备件库148m2、甲类库棚120m2、气体灌瓶间148m2、液化石油气灌瓶及压缩机间184m2、液化石油气埋地罐区、消防水池、卸车口等,配置1座30m³液氧储罐、1座20m³液氩储罐、1座30m³液体二氧化碳储罐、汽化器、液体泵、汇流排、2座40m³液化石油气埋地储罐、1座5m³残液罐、液化石油气泵及压缩机、气瓶等设施。经营部分:乙炔、丙烷气仓储经营。配套给排水电暖、消防等公辅设施。

二期:建设钢瓶检验站1座1554m²。

建设规模:

充装氧气(工业):5万瓶/年;氩气:2万瓶/年;二氧化碳:2万瓶/年;液化石油气:5万瓶/年;

经营丙烷:1万瓶/年;乙炔气:1万瓶/年;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氧、二氧化碳、氩的充装及乙炔、丙烷的仓储经营部分,液化石油气部分及二期建设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组认为: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本项目的安全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厂区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选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选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项目在建成后的安全生产是有保证的。。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项目组成员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报告编制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审核人

杨帆

S011065000110192003228

02766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年1月14号

项目完成日期

2025年2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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