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峰达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一期)(气体充装经营部分)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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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9 更新时间:2025年03月19日10:40:23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乌恰县峰达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一期)(气体充装经营部分)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该项目于2024910日取得由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乌恰县峰达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

备案证号:2409101711653000000118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恰县工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881.54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8700m²,建筑面积2580.3m²;

一期:充装部分:建设服务用房426.3m2、备件库148m2、甲类库棚120m2、气体灌瓶间148m2、液化石油气灌瓶及压缩机间184m2、液化石油气埋地罐区、消防水池卸车口等,配置130m³液氧储罐、120m³液氩储罐、130m³液体二氧化碳储罐、汽化器、液体泵、汇流排、240m³液化石油气埋地储罐、15m³残液罐、液化石油气泵及压缩机、气瓶等设施。经营部分:乙炔、丙烷气仓储经营。配套给排水电暖、消防等公辅设施。

二期:建设钢瓶检验站11554m²。

建设规模:

充装氧气(工业):5万瓶/年;氩气:2万瓶/年;二氧化碳:2万瓶/年;液化石油气:5万瓶/年;

经营丙烷:1万瓶/年;乙炔气:1万瓶/年;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氧、二氧化碳、氩的充装及乙炔、丙烷的仓储经营部分,液化石油气部分及二期建设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组认为: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本项目的安全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厂区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中相关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选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选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项目在建成后的安全生产是有保证的。。

安全评价类型

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项目组成员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报告编制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审核人

杨帆

S011065000110192003228

027667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114

项目完成日期

20252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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