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双河市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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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21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24日11:29:29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双河市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双河市加油加气站总占地面积17000.04㎡总投资1300万元,项目资金由兵团石油公司出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新建总建筑面积1800㎡加油加气站,其中站房500㎡、网架雨棚800㎡、库区500㎡,车辆进出口各一条,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编号:五师发改备(2020182号)。以上总建筑面积及各建(构)筑物面积均是备案证明中的备案面积,因本项目是先备案后设计,设计过程中依据项目实际需要,对部分建(构)筑物面积进行了调整。其中站房面积调整为361.2㎡,罩棚分为加气罩棚264㎡、加油罩棚408㎡。

拟建项目为加油和CNG加气子站合建站。主要包括车辆服务区和加油加气站,其中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8000,包括站房(加油加气合用)、加油罩棚、加气罩棚、油罐区、CNG储气区、预留部分停车位等辅助配套设施。站内设1台双枪柴油潜泵加油机1台四枪汽、柴油潜泵加油机,1台四枪汽油潜泵加油机,设4座埋地卧式双层储油罐,其中40SF双层汽油罐2座,40m³SF双层柴油罐2座CNG双枪加气机2台,1组6m³储气瓶组、1台撬装压缩机、1根CNG放空管、1台卸气柱。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15条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规定该拟建合建站油罐容积120m³(柴油折半计算),CNG储气设施总容积为6m3属于合建站。

评价结论

拟建加油站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选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成熟可靠,满足安全预评价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预评价

名称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S011011000110203000093

040055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编制人

  

S011011000110203000093

040055

报告审核人

 

0800000000203543

0125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2.3.20

项目完成日期

2022.11.10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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