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双河市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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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17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24日11:29:29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双河市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双河市加油加气站总占地面积17000.04㎡,总投资1300万元,项目资金由兵团石油公司出资。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新建总建筑面积1800㎡加油加气站,其中站房500㎡、网架雨棚800㎡、库区500㎡,车辆进出口各一条,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明(编号:五师发改备(2020)182号)。以上总建筑面积及各建(构)筑物面积均是备案证明中的备案面积,因本项目是先备案后设计,设计过程中依据项目实际需要,对部分建(构)筑物面积进行了调整。其中站房面积调整为361.2㎡,罩棚分为加气罩棚264㎡、加油罩棚408㎡。

拟建项目为加油和CNG加气子站合建站。主要包括车辆服务区和加油加气站,其中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8000㎡,包括站房(加油加气合用)、加油罩棚、加气罩棚、油罐区、CNG储气区、预留部分停车位等辅助配套设施。站内设1台双枪柴油潜泵加油机,1台四枪汽、柴油潜泵加油机,1台四枪汽油潜泵加油机,设4座埋地卧式双层储油罐,其中40m³SF双层汽油罐2座,40m³SF双层柴油罐2座;设CNG双枪加气机2台,1组6m³储气瓶组、1台撬装压缩机、1根CNG放空管、1台卸气柱。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5条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规定,该拟建合建站油罐总容积为120m³(柴油折半计算),CNG储气设施总容积为6m3,属于二级合建站。

评价结论

拟建加油站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选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成熟可靠,满足安全预评价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预评价

名称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宋  健

S011011000110203000093

040055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编制人

宋  健

S011011000110203000093

040055

报告审核人

师  霞

0800000000203543

0125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2.3.20

项目完成日期

2022.11.10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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