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志同商贸有限公司屯坪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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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7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03日18:26:20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新志同商贸有限公司屯坪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乌鲁木齐新志同商贸有限公司屯坪路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9月19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屯坪南路1001号,负责人为李良峰。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加油站于2025年2月26日取得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号:十二师发改委头屯河备〔2025〕3号。建设内容:新建CNG撬装式加气站一座,新购CNG车载储气瓶拖车一辆,卸气柱一座、压缩机一台、储气瓶组一座、CNG加气机4台及配套设施。(将西南部6#加油机(双枪92#)拆除,更换为1台CNG加气机;为保证加油加气站内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将东北部1#柴油加油机移至2#汽油加油机北侧;在罩棚东北侧新增1台CNG加气机,在罩棚西北部新增2台CNG加气机。由于增加CNG加气子站,为保证改造后二级站等级不变,停用1座位于罩棚南部40m3V04汽油储罐),目前加气部分已建设完成,等待安竣工验收。

加油部分停用1座40m3汽油储罐,加油部分保留2座40m3双层SF汽油罐及2座30m3双层SF柴油罐,油品折合容积110m3(柴油折半计入);加气部分为CNG加气子站,加气部分设置一座9m3天然气储气瓶组。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5条的规定,扩建后为二级加油加气站合建站。

评价结论

项目组认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屯坪路加油站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安全设施已安装投入使用,安全状况良好,设备正常投运,安全现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汽油、柴油经营(零售)安全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组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刘志刚

201911046650000406

65200245886

项目组成员

黄河

20201104665000008374

65210270548

王之智

20201104665000008173

65210270532

李鸿斌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孙文理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报告编制人

黄河

20201104665000008374

65210270548

报告审核人

张文博

201911046650000406

65200245886

技术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6.3

项目完成日期

2026.3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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