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乌奇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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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4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30日16:36:20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乌奇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1050号。站区东侧 与招招出行的房屋(三类保护物)相邻;站区东南侧为住宅楼(二类保护物);站区西侧为华泰街(次干路)及架空电力线(无绝缘层,H=12m);站区北侧为米东中路(主干路)及架空电力线(有绝缘层,H=12m),满足规范要求。站区设置430m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130m3埋地卧式柴油储罐,折合油储量为135m3(柴油折半计入)。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中加油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为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采用了危险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和事故案例分析法3种方法,对该站经营条件进行了安全综合评价,其结论是:

1)通过对该站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认为加油站主要危险因素是加油区、卸油区等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还存在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噪声等潜在的危险。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站中的4个评价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汽油储罐的危险程度为级,属高度危险,柴油储罐、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的危险程度为级,属低度危险。

4)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和现场检查,归纳需整改的共有2项,企业已完成所有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5)运用事故案例分析,列举了加油站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一方面警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也可供职工举一反三地查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达到保护自身和安全运行的双重目标。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评价组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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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0118591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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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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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68

万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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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211

王之智

20201104665000008173

65210270532

报告编制人

王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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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0270532

报告审核人

张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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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00245886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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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现场检查日期

202625

项目完成日期

2026317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