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新联通汇商贸有限公司醇基燃料储存销售、年产900吨汽车防冻液及年产1000吨玻璃水生产线项目(设计变更)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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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2 更新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25:17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6)

项目名称

昌吉市新联通汇商贸有限公司醇基燃料储存销售、年产900吨汽车防冻液及年产1000吨玻璃水生产线项目(设计变更)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1)增加管线:

1)原有1#生产厂房2个玻璃水生产用搅拌罐稀释后进入自动灌装设备1条;

2)甲醇储罐外预留甩头至新增甲醇装车鹤位1条;

3)9号醇基燃料罐至自动充装秤管线及醇基燃料回收气管道各1条;

4)新增8号甲醇罐至911号醇基燃料罐管线;

5)9号罐至10号罐和11号至12号罐各新增一条管线;

6)9号和11号罐自生产用水新增生产用水管线1条。

(2)新增1个甲醇装车鹤位,仅用来甲醇装车使用,不带卸车功能;

(3)在原有1#生产厂房新增醇基燃料自动灌装设备2台(每台自带2个灌装秤,2个灌装头);

(4)新增制氮设备(空压机电压380V,功率7.5kW,空压机排气压力0.8MPa,排气量:1.1Nm³/min,排气温度:70-95℃,空气罐0.5m³;冷干机220V,功率0.6kW;制氮机220V功率0.05kW,氮气罐1m³,制氮机氮气产量:15Nm³/h,氮气纯度90%,氮气压力0.6MPa)及配套设施用于自动灌装设备使用;

(5)1#生产厂房内原有2个玻璃水生产用5m³搅拌罐变更为醇基燃料搅拌罐;

(6)乙二醇灌装站位置变动(因新增甲醇鹤位和原有乙二醇灌装站安全距离不足,故乙二醇灌装位置向南整体移动1m);

(7)储运及工艺变动:

1)将甲醇罐中甲醇输送(依托原有甲醇潜液泵)至原有25m³玻璃水搅拌罐稀释后进入新增自动灌装站进行灌装作业;

2)9号和11号罐当作稀释罐,将8号罐的甲醇打入9号和11号罐然后加入一定量的比例水稀释(质量满足GB16663-2025的相关要求),9号和10号互通,11号和12号互通,两个储罐循环起到混合稀释作用

评价结论

昌吉市新联通汇商贸有限公司醇基燃料储存销售、年产900吨汽车防冻液及年产1000吨玻璃水生产线项目(设计变更)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要求。设备选型、工艺方案、安全条件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变更项目在安全设施设计阶段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成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危化

评价组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闻新春

1100000000200256

021278

项目组成员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孙文理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报告编制人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审核人

  

20231004665000000923

65250406524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现场检查日期

2026.4.27

项目完成日期

2026.5.22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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