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八区下乌尔禾组油藏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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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5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26日18:47:34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6)

项目名称

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八区下乌尔禾组油藏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集油区:本项目采用井口→计量站→81#原油处理站”的一级布站方式,新钻采油井9注转采井8口,新钻注水井23口,采转注井20新建计量站1座,新建恒流配水撬7座及配套集输、注水管线,建成产能8.13万吨;

非常规采出水处理:扩建6000m3/d非常规采出水处理系统站场1座;

增能回注:新建注水井场(介质:非常规采出水)21口,注水泵橇6座,恒流配水橇5座及配套注水及输水管道;

  酸氢钠型常规采出水处理新建1套生物处理装置及1套污泥脱水机。

工程投资36999万元。

评价结论

该工程的物料主要是原油、伴生气、采出水、缓蚀阻垢剂、净水剂、氢氧化钠、助凝剂、反向破乳剂等。

该项目运行后可能引起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及触电。本工程设备设施在运行、维修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以上类型事故,因此在日常生产中应吸收同类事故和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严把设备质量关,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尽可能的杜绝事故发生,以提高项目运行的本质安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辨识,本项目各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方案阶段没有提及的,在设计阶段应逐一完善该报告第7.2章节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和建议。

采油二厂已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在该项目建成后应将其纳入应急救援体系中,及时配备应急物资

该项目采取了先进、成熟、优化、简化的工艺技术,能够满足原油处理的需求,符合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建设项目选址及布局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在正常情况下,与周边环境间的不利相互影响较小;工程方案中采取的安全生产对策措施,能够大大降低项目的固有危险性,有助于工程本质安全程度的提高,基本可以实现对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的有效控制,保证生产安全。

本工程还应针对评价分析出的问题,落实评价提出的已有和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建议。还应能在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切实预防火灾爆炸等重大危害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安全运行。投产运行后,做好安全竣工验收。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八区下乌尔禾组油藏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方案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其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评价组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项目组成员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1500000000301515

028572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辛少辉

1800000000301314

034801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报告编制人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报告审核人

谢雷振

1600000000301736

028539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丽婧

1500000000300276

029391

现场检查日期

2026.3.9

项目完成日期

2026.3.25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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