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五家渠青湖经济开发区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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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2 更新时间:2026年02月11日13:24:10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五家渠青湖经济开发区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站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04月21日~2026年04月20日,证书编号:新兵六危化经字【2023】00005号;站内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有效期限:2023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B86511002号。

站内加油部分设置1座30m3埋地双层FF汽油罐、2座20m3埋地双层FF汽油罐、1座20m3埋地双层FF柴油罐。折合总容积30m3+20m3*2+(20m3)/2=80m3(柴油折半计入)。站内加气部分目前未进行建设。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中加油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结论:本评价报告认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五家渠青湖经济开发区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安全条件,符合汽油、柴油经营(零售)安全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组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项目组成员

黄河

20201104665000008374

65210270548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报告编制人

黄河

20201104665000008374

65210270548

报告审核人

刘志刚

10336543310650382

65120118591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现场检查日期

2026年1月13日

项目完成日期

2026年2月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