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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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55:58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4)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2025)

项目简介

新疆油田公司百口泉采油厂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距克拉玛依市东北70公里。于1979610日成立。截至2024年底,百口泉采油厂所辖百口泉、玛北、艾湖、玛中四个油田,共31个开发单元,辖区面积约3250平方千米;已探明29个区块45个油藏,已建成转油站5座(合计转液能力930万方),天然气处理能力245万方。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的管理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百口泉采油厂委托克拉玛依市科华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百口泉采油厂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站场的现场查看、资料查阅,评估组人员充分讨论后认为:百口泉采油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站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行之有效。

综上所述,百口泉采油厂注输联合站新罐区1#~4#罐储存单元、老罐区9#~10#罐储存单元、15万方装置罐区储存单元、液化石油气及轻烃罐区储存单元均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188转油站、玛18转油站、玛131转油站、玛2转油站、艾湖2转油站、玛18天然气增压站均不够成重大危险源,其安全状况良好,企业对注输联合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监控措施等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等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重大危险源评估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项目组成员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1500000000301515

028572

辛少辉

1800000000301314

034801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报告编制人

 

1500000000301515

028572

报告审核人

谢雷振

1600000000301736

028539

技术负责人

吕鹏飞

1100000000100050

019374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丽婧

1500000000300276

029391

现场检查日期

2025.6.27

项目完成日期

2025.9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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