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宇瑞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喀纳斯湖路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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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78 更新时间:2025年05月12日15:10:39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新疆华宇瑞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喀纳斯湖路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站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2年05月12日~2025年05月11日,证书编号:新乌应急危化经字[2022]022;站内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限:2021年12月07日~2026年12月06日,证书编号:乌油零售证书第06007号。

该站现状为加油部分设置3座30m3单层卧式汽油储罐,1座30m3单层卧式柴油储罐,折合容积(柴油折半)为105m3。加气部分设有1套8m3储气瓶组、CNG长管拖车1辆,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15条的规定,本站等级为二级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结论:本评价报告认为本站符合汽油、柴油经营(零售)安全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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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0310919

项目组成员

任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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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52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孙文理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报告编制人

杨  帆

20211004665000000808

65220310919

报告审核人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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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0118591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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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年3月17日

项目完成日期

2025年4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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