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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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0日16:06:22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4)

项目名称

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2480号;距离西北面平安大道65m,西南面的金西九街17m企业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场所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场所和设施。公司设有销售部、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行政部、质检部和生产部。现有员工10名,3000m3原料罐4座、5000m3原料罐4座、加热炉1座、化验室及其他生产设施等。

近三年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运行状况良好,自上次安全现状评价以来,未发生安全事故;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均未发生变化。目前只维持仓储业务,沥青改质、乳化设备实施均已停产停用。

评价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化学物质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化学品有:基质沥青、天然气、导热油。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公司主要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淹溺等。

3)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规定,对照危险工艺的目录可知,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该安全检查表共编制了5类检查表,总共检查160项,检查结果合格156项,4项不符合已整改,其他安全隐患4出已整改。检查结果表明:该公司选择了成熟的工艺技术,工艺选择正确、平面布置合理、主要设备选型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结论:报告列举了国内外发生的与本公司类似的火灾、爆炸等典型事故案例,并分析了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本工程应引以为戒,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后的管理,加强对员工的遵章守规和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及时发现、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采用的工艺,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功能完好并能正常运行;公司安全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公司内部、外部防火间距满足标准要求,对评价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了整改,现有生产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的相关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项目组成员

王雪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张健

1500000000301515

028572

辛少辉

1800000000301314

034801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报告编制人

王雪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报告审核人

谢雷振

1600000000301736

028539

技术负责人

王丽婧

1500000000300276

02939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吕鹏飞

1100000000100050

01937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3.5

项目完成日期

20259.10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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