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红雁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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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57 更新时间:2025年08月04日18:25:30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红雁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红雁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博望路686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700万元

项目用地面积:4069.17m2

站内拟设置3座30m3汽油罐、1座30m3柴油罐,折合总罐容为10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的规定,该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建成投入运行时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同时,还存在触电危害,机械伤害,噪声危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建设单位如不加强管理,会造成设备损毁及人员伤亡事故。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和设计、安装单位如能在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工程建设和今后的生产运行中切实落实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其他对策,就能有效地消除、削减工程中潜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影响。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孙文理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熊高利

20201104665000008465

65210270556

报告编制人

熊高利

20201104665000008465

65210270556

报告审核人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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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20118591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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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项目完成日期

2025年7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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