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百口泉采油厂生产基地厂区CD楼维修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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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4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1日12:30:01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4)

项目名称

新疆油田百口泉采油厂生产基地厂区CD楼维修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新疆油田百口泉采油厂生产基地厂区C/D楼维修项目:C/D楼是百口泉采油厂生产基地宿舍楼,原工程有地上四层,局部一层,建筑面积1076.01m2,百口泉生产基地C、D楼出现墙体开裂,电缆、管线老化等情况,本项目主要对百口泉采油厂CD楼进行维修改造及抗震加固。项目总投资:608.48万元。

评价结论

该项目运行后可能引起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是火灾及触电。

由重大危险源辨识可知,本项目属生活基地(宿舍),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中需辨识的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

通过本项目各评价单元的检查,该项目《项目建议书》未明确在报告第7.2.1节给出了详细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法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火灾、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

本报告以《新疆油田百口泉采油厂生产基地厂区C/D楼维修项目建议书》为主要依据,应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检查表等方法,对工程进行了预评价,从安全角度看,《项目建议书》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总体上合理,但有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之处,对此,本报告已提出补充。项目建议书及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可作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投产后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的依据。可以预期,业主若能在今后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议书中已提出的安全措施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补充安全措施,确实保证工程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并在工程竣工投产后切实加强管理,则本工程建成投产后的安全状况可以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评价报告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项目组成员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1500000000301515

028572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辛少辉

1800000000301314

034801

贾斌成

0800000000203483

012527

报告编制人

  

1600000000301748

028536

报告审核人

谢雷振

1600000000301736

028539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丽婧

1500000000300276

029391

技术负责人

吕鹏飞

1100000000100050

01937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8.21

项目完成日期

2025.9.1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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