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及设计图纸、文件等资料,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等进行分析及评价,结论如下: 1)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职业卫生类比调查,确定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非甲烷总烃。在采取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后,上述危害因素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预期接触水平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2)异常情况下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 集油区:管线清蜡等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到伴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烷等危害因素。若计量装置、分离器密封不严或跑、冒、滴、漏,作业人员巡检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受限空间非甲烷总烃中毒或窒息事故。 百联站天然气处理系统扩建:若丙烷发生泄漏,大量液态丙烷烃逸出,可能会发生人员冻伤。 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该项目类别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类”中的“石油开采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应按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投产试运行期间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拟建项目基本执行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若能认真落实该项目方案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