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红山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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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9 更新时间:2025年05月12日17:28:07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红山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红山路加油站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177号,站区南侧7m处为红山路(主干路)、10m处设有架空通信线,西侧7m处为天鸿综合楼(二类保护物),西北侧11m处为六层住宅楼(二类保护物),北侧7m处为六层住宅楼(三类保护物),东北侧4m处为立体停车库(二类保护物),东侧与六层宾馆相邻(三类保护物)。站内设置30m3埋地汽油双层罐1座,20m3埋地汽油双层罐3座总容积为90m3,3台六枪潜油泵加油机,6台四枪的潜泵加油机,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设有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本评价报告采用了危险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和事故案例分析法3种方法,对该站经营条件进行了安全综合评价,其结论是:

1)通过对该站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认为加油站主要危险因素是加油区、卸油区等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还存在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坍塌、物体打击等潜在的危险。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加油部分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站中的2个评价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汽油储罐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属中度危险;汽油加油机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4)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和现场检查,归纳需整改的共有2项,企业已完成2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5)运用事故案例分析,列举了加油站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一方面警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也可供职工举一反三地查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达到保护自身和安全运行的双重目标。

安全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高俊

201911046650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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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1100000000201110

021268

李鸿斌

1100000000201397

017192

报告编制人

高俊

201911046650000500

65200245894

报告审核人

刘志刚

10336543310650382

65120118591

技术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过程控制负责人

苟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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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5321

项目完成日期

2025429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