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东升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388号。站区北侧13m处为喀什东路(主干路),站区北侧11m处有架空电力线,北侧围墙外59m处为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重要保护物);站区东侧5m处为派出所(三类保护物)、五层住宅楼(三类保护物),站区西侧9m处为宾馆(二类保护物),站区南侧与小区库房(三类保护物)相邻,南侧10m处为六层住宅楼(三类保护物)。站区加油部分设置3座25m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1座25m3埋地卧式柴油储罐,折合油储量为87.5m3(柴油折半计入);加气部分设有4台双枪加气机、3座储气井(4m3、6m3、2m3各1座),2台压缩机、1座脱水橇、1台缓冲罐。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15条,该站为三级加油加气站。 | ||
评价结论 | 本评价报告采用了危险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和事故案例分析法3种方法,对该站经营条件进行了安全综合评价,其结论是: 1)通过对该站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认为加油站主要危险因素是加油区、卸油区等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还存在着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噪声等潜在的危险。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运用“危险度评价法”,对该站中的4个评价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可以看出:汽油储罐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属中度危险,柴油储罐、汽油加油机、柴油加油机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 4)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和现场检查,归纳需整改的共有4项,企业已完成2项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其中图纸正在修改中,“加油作业区内未设一键断电”这项问题列入整改计划。 5)运用事故案例分析,列举了加油站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一方面警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危险,也可供职工举一反三地查找隐患,落实安全措施,达到保护自身和安全运行的双重目标。 |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姓名 | 从业证件编号 | 从业信息识别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志刚 | 10336543310650382 | 65120118591 |
项目组成员 | 孟高阳 | 1700000000301901 | 030949 |
任 亮 | 1700000000301936 | 030952 | |
孙文理 | 1100000000201110 | 021268 | |
李鸿斌 | 1100000000201397 | 017192 | |
熊高利 | 20201104665000008465 | 65210270556 | |
报告编制人 | 刘志刚 | 10336543310650382 | 65120118591 |
报告审核人 | 高俊 | 201911046650000500 | 65200245894 |
技术负责人 | 柳顺泰 | 1800000000301322 | 03281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苟正华 | 1100000000100279 | 012524 |
现场检查日期 | 2025年6月13日 | 项目完成日期 | 2025年7月30日 |
现场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