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环城路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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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13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06日18:15:24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环城路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因未达到发改委立项要求,发改委未予立项。本项目已取得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本项目已取得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批复。

项目名称:环城路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塔城市环城路

批复编号:新疆销售公司〔2023〕115号

等级规模:

1)改建前

该站占地面积3969.34m²,站内原有站房建筑面积117.2m2,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辅助用房77.6m²,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钢网架结构罩棚一座,占地面积562.5m2;50m3的双层FF汽油储罐2座,50m3的双层FF柴油储罐1座,折合总容积125m3(柴油折半计入),4台潜泵式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汽油加油枪带油气回收功能,汽油系统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2)改建后

工艺类改建:增加三次油气回收工艺管线;

设备设施类改建:新增三次油气回收装置1台;

其他加油站内原有的设备设施、工艺管线、建构筑物等均利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本项目仅新增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不涉及加油站等级规模的改变。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中加油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为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项目组认为:本项目在完成所有不符合项问题的整改后,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项目组成员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黄河

S011065000110193002533

038212

报告编制人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审核人

张文博

S011065000110192003275

038270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4.1.25

项目完成日期

2024年5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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