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宏大石化有限公司金胡杨景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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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8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57:34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3)

项目名称

泽普县宏大石化有限公司金胡杨景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金胡杨景区加油站于2016523日取得《关于同意泽普县宏大石化有限公司在泽普县新建2座加油站的批复》(新商市运函【201629号),并于当年动工,2018年完成三同时手续后投入运行至2021年对运行中不符项进行设计诊断,不符项为原设计专篇附图中加油机数量为4座,现场实际为6座,且加油机布局不一致。原设计专篇附图中设置一个出入口。

该站总占地面积3550.7m2,主要建(构)物有罩棚、油罐区、站房,主要设备有:250m3SF式双层埋地汽油罐(20211月停用1座)250m3SF卧式双层埋地柴油罐(20219月停用1)、2台税控单枪汽油加油机20241月停用1台)4台税控单枪柴油加油机(20219月停用2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油品总储量为150m3柴油储罐容积按折半计入,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

泽普县宏大石化有限公司金胡杨景区加油站与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设备设施、工艺、消防、电气及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站内安全设施配置合理,加油站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闻新春

S011011000110201000216

021278

项目组成员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编制人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报告审核人

张文博

S011065000110192003275

038270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现场检查日期

2024.6.14

项目完成日期

2024.10.12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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