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PVC及综合配套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75万吨/年电石项目1-3号电石炉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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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59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23:57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110(2023)

项目名称

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PVC及综合配套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75万吨/年电石项目1-3号电石炉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建设的100万吨/年PVC及综合配套循环经济项目是阿克苏地区及拜城县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8个子项目:年产100万吨PVC、配套4×350MW自备电厂、8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150万吨/年电石、130万吨/年焦化、200万吨/年水泥、38000Nm3/h焦炉煤气制LNG、180万吨选煤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该项目2011年5月24日已在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于2011年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投资约91亿元,建设完成130万吨/年焦化、100万吨/年水泥、180万吨/年选煤厂、2×350MW自备电厂、38000Nm3/A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园区供水工程等6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占项目备案总投资的57%。后续工程受建设资金、市场、技术等因素影响,该项目于2015年暂缓建设,离子膜烧碱、PVC装置、电石等3个子项目未按计划实施,致使已建成的项目运行后,不能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2018年6月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公司重新启动100万吨/年PVC及综合配套循环经济项目剩余子项目的建设,工程分二期建设。

一期建设内容包括: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50万吨/年PVC、75万吨/年电石、100万/年电石渣制水泥和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并对已建2×350MW自备电厂进行烟气脱硫脱硝改造。

二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50万吨/年PVC、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75万吨/年电石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平面布置的防火距离满足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选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选型,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到位,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项目组成员

沙  磊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报告编制人

宋健

S011011000110203000093

040055

报告审核人

师  霞

0800000000203543

0125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3.3.12

项目完成日期

2023.6.16

 

 

 

 

 

 

 

现场照片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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