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粗苯萃取精馏精制装置技改扩能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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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14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07日12:44:39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粗苯萃取精馏精制装置技改扩能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在吉木萨尔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900万元,法人代表:周韬。公司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公司主营业务为焦化粗苯精制,主要产品有纯苯、重苯、混合苯、非芳烃(苯含量<30%;汽柴油组分C8-C16混合物>60%)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苯4.76万吨、混合芳烃2.42万吨、重质苯0.4万吨、非芳烃0.7万吨。

公司原有一套5万吨/年焦化粗苯萃取精馏精制装置,该装置于2008年7月29日在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吉县发改综字(2008)122号),2008年年底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并投入试生产。但由于工艺与原材料不适应的问题,2015年对该装置进行升级改造、立项和设计。项目于2015年2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备案(昌州经信计备(2015)3号)。项目于2017年3月14日初次取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证号为:(新)WH安许证字[2020]00307。

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成熟、可靠,设备设施运行良好,特种设备均在检测有效期内,安全设施运行正常,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较好。因此,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需求。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有两项不符合项列计划整改:1)1#罐区、2#罐区甲B类可燃液体储罐,均采用固定顶储罐,企业已签订施工合同,计划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内浮顶整改;2)控制室未采用抗爆结构,企业已联系设计院进行抗爆设计,计划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抗爆控制室施工。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沙  磊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编制人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报告审核人

师  霞

0800000000203543

012535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现场检查日期

2022.5

项目完成日期

2023.1

现场照片

20231107125837_3739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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