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粗苯萃取精馏精制装置技改扩能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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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63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07日12:44:39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粗苯萃取精馏精制装置技改扩能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吉木萨尔县庆华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9月在吉木萨尔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900万元,法人代表:周韬。公司位于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公司主营业务为焦化粗苯精制,主要产品有纯苯、重苯、混合苯、非芳烃(苯含量<30%;汽柴油组分C8-C16混合物>60%)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苯4.76万吨、混合芳烃2.42万吨、重质苯0.4万吨、非芳烃0.7万吨。

公司原有一套5万吨/年焦化粗苯萃取精馏精制装置,该装置于2008729日在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吉县发改综字(2008122号),2008年年底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并投入试生产。但由于工艺与原材料不适应的问题,2015年对该装置进行升级改造、立项和设计。项目于20152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备案(昌州经信计备(20153号)。项目于2017314日初次取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时间为:2020313日,证号为:(新)WH安许证字[2020]00307

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成熟、可靠,设备设施运行良好,特种设备均在检测有效期内,安全设施运行正常,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较好。因此,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需求。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有两项不符合项列计划整改:11#罐区、2#罐区甲B类可燃液体储罐,均采用固定顶储罐,企业已签订施工合同,计划2023530日前完成内浮顶整改;2)控制室未采用抗爆结构,企业已联系设计院进行抗爆设计,计划2023930日前完成抗爆控制室施工。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报告编制人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报告审核人

 

0800000000203543

012535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现场检查日期

2022.5

项目完成日期

2023.1

现场照片

20231107125837_3739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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