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茫丁乡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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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37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22日16:21:37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名称

精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茫丁乡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1)改建前

加气站于2015年建成投用,站内设置2座40m3地上LNG储罐,1座6m3CNG储气瓶组;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2条中加气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为二级加气站。

2)改建后

本次停用1座40m3LNG储罐,站内加气部分保留使用1座40m3地上卧式LNG储罐,1座6m3CNG储气瓶组,新增1辆18m3CNG储气瓶组拖车;新增加油部分设有2座40m3SF双层汽油罐,1座40m3SF双层柴油罐,油品折合总容积100m3(柴油折半计入)。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7条中加油加气站等级划分原则,该站为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建设用地不属于城市中心区。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组认为:精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茫丁乡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扩建项目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高  俊

S011065000110192003264

027668

项目组成员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报告编制人

刘志刚

S011065000110192003290

038271

报告审核人

罗新元

0800000000101213

00206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项目完成日期

2022年4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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