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干熄焦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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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02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13日12:01:03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701(2020)

项目名称

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干熄焦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干熄焦工程

建设单位: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所在地:拜城县重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1×170t/h干熄焦装置及配套建设的干熄焦锅炉、汽轮发电站、除盐水站等

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于2011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为:新经信技备(201159号;

20147月,由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出具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专篇通过了由自治区安科院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设计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冶金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安装单位: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行业甲级资质);

监理单位: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

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于20207月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的专家技术审查并通过,干熄焦工程作为配套工程,由于疫情原因,干熄焦工程没有和主体焦化项目一起竣工,干熄焦工程现已完成施工安装,正在进行试生产。

评价结论

项目组认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公司130万吨/年焦化改扩建项目干熄焦工程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条件和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标准要求,试生产运行情况良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安全管理依托原有完善成熟的安全管理体系,人员齐整,运行有序,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项目组成员

岩毅

S011065000110192003243

038423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报告编制人

任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审核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1.12.4

项目完成日期

2022.7.13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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