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红光镇振江液化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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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00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22日15:44:04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703(2020)

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红光镇振江液化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液化气站占地面积为1250m³,站内主要设备有:130m³的卧式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124m³的卧式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15m³卧式地上液化石油气残液罐,2台压缩机、2台液化石油气泵、2台灌装秤、1台电子台秤。依据GB51142-20153.0.12条的规定,本站属于六级储配站,该液化气站主要为当地居民生活用气提供服务与便利条件,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书,编号:新兵燃供20160803p,有效期至:2021217日。目前企业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组认为:液化气站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要求,站内装置与站外建筑物距离满足防火要求,安全设施配置合理,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安全附件选型和安全条件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艺设备设施经过整改后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报告编制人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报告审核人

 

0800000000203543

01253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2.4

项目完成日期

2022.5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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