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项目(二期)聚苯硫醚溶剂与催化剂回收工艺优化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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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74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0日17:32:03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703(2020)

项目名称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项目(二期)聚苯硫醚溶剂与催化剂回收工艺优化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于2016年7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杨秀玲。注册资金贰亿肆仟伍佰玖拾肆万柒仟捌佰元整。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多家战略投资者作为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以及员工现金持股方式,现金投资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范围主要为过氧化氢(双氧水)、合成材料制造、销售;硅化物、硅酸盐制造、销售;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销售;研究和实验发展、技术转让等业务。该公司是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萃取系统、精馏系统、三效蒸发系统,主要建设设备设施为:在现有的聚苯硫醚装置上新增萃取塔2台、精馏塔3台以及萃取、精馏系统附属蒸发器、冷凝器、真空泵、三效蒸发器1套,配套整体工艺公用工程、储罐、机泵若干。改造后可实现配套1万吨/年聚苯硫醚装置产生的溶剂与催化剂的回收需求,年回收溶剂95000吨、催化剂1600吨。聚苯硫醚树脂聚合使用的溶剂与催化剂在与树脂分离后形成含有溶剂、催化剂、副产氯化钠与水的混合溶液,采用萃取+精馏工艺先将混合液中溶剂高效回收,后采用蒸发结晶工艺实现催化剂与氯化钠的分离,最终实现催化剂回收,副产物氯化钠作为原料回收于聚苯硫醚装置。

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组认为: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项目(二期)溶剂与催化剂回收工艺优化技改项目采用的工艺及设备均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规定。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孙文理

S011065000110191001274

021268

万莉红

S011065000110192003281

038211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沙磊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编制人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审核人

岩毅

S0110650001101922003243

028423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1.6.15

项目完成日期

2022.1.4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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