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矗象天业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回城乡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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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88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08日16:18:45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703(2020)

项目名称

哈密市矗象天业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回城乡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哈密市矗象天业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东路国税局家属院三单元302室;法定代表人:林叶忠,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润滑油及其他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密市矗象天业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回城乡农机加油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取得了哈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证。加油站共建设有6座埋地卧式储罐,其中3座30m3汽油罐、3座30m3柴油罐。6台双枪加油机(三汽三柴),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要求,加油站汽油储罐总容积90m3,柴油储罐总容积45m3(柴油储罐总容积折半计算),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35m3,通过计算,本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5月基本建成完成,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新疆智安同创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安全预评价阶段的工作,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由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并编写了安全设施设计,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现阶段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于2021年8月8日取得,由克拉玛依市科华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本加油站于2021年6月23日经过了昌吉州吉云防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的防雷电装置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2日。

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组认为: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要求,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工艺、消防、电气及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针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到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较好,公用工程保障有力,安全条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安全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编制人

任  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审核人

岩毅

S011065000110192003243

038423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1.7.14

项目完成日期

2021.9.17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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