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深度制氧厂拜城经销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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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24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7日16:21:01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703(2020)

项目名称

阿克苏市深度制氧厂拜城经销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阿克苏市深度制氧厂拜城经销部于2010128日在拜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阿克苏市深度制氧厂拜城县经销部原经营地址位于拜城县交通路交警大队旁边,2018年搬迁至拜城县米吉克多三大队台湾城门面房MC2-3-089号,现经营地址再次搬迁到拜城县恒冒物流园内,经营者洪峰租用位于拜城县恒冒物流园小院内门面房7间房子(平房)作为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为砖混结构。该经销部现有员工3人,洪峰主要负责经销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该经销部主要业务是零售瓶装工业用丙烷、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其中氧气、二氧化碳、氩气等气体来源于拜城县勇峰工贸有限公司,乙炔、氮气由库车县疆一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供应,

丙烷由库车市恒源工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所有气体均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送货上门,分别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经销部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证书编号:拜安经(乙)字[2015]15,有效期至:20211114日。

本次评价中的丙烷,属于经销部新增经营气体。

评价结论

项目组认为:经销部选址符合要求,站内建筑物满足防火要求,安全设施配置合理,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但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企业还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完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现场问题,确保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与房主沟通,东侧贴邻房屋为废弃房屋,不能有人员居住,后期若出现人员居住,经销部自动停止营业。

安全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

名称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S011065000110192003243

038423

项目组成员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编制人

  

S011011000110203000114

040043

报告审核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2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1.5.14

项目完成日期

2021.9.18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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